问题 | 职务犯罪行政责任适用后,是否可以申请免责?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适用职务犯罪行政责任的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务犯罪行为应当适用行政责任,但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决定是否适用免责。但如果行为已构成刑法规定的犯罪,不适用免责。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人身、财产权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非法侵犯。” 2.《刑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情节较轻的,处罚金或者警告;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职务犯罪行政责任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职务犯罪行为应当适用行政责任,但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和社会危害程度,决定是否适用免责。” 4.《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职务犯罪行政责任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职务犯罪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可以免予行政处罚。” 5.《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职务犯罪行政责任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职务犯罪行为已构成刑法规定的犯罪的,不适用免责。” 总之,在适用职务犯罪行政责任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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