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标准如下: 1、明知别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别的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3、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别的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成为;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