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刑事拘留后,处理办法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了,说明符合拘留条件,不能抗拒执行,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公安机关开始侦查,之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法院进行审判。如果危害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在侦查阶段就可能撤销案件,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宣判无罪。 2、被拘留后,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3、被拘留人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被拘留人员可以自己申请取保候审,也可以由其近亲属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