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期限为十日,具体如下: 1、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 2、如果过了提示付款期写一份证明,承兑汇票相关信息,然后就说因单位工作人员疏忽之类的没有即使承兑,如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由本单位承担,盖好单位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然后填张银行托收单拿给银行就可以办理了; 3、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一种有价票据,有一定的期限时效。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可以分为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票据权利期限、追索权期限等。 法律依据:《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向银行申请承兑的商业汇票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资金来源; 三、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应首先向其主办银行申请承兑。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经其授权或转授权的银行分支机构可承兑商业汇票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具有贷款权限或未经其上级行承兑授权、转授权的银行分支机构,不得承兑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承兑商业汇票的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承兑商业汇票的资格; 二、与出票人建立委托付款关系; 三、有支付汇票金额的资金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