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位一体和强基计划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 报名对象不同——强基计划看重学科才能,三位一体关注学考成绩;招生专业不同——强基计划招收基础类学科专业,三位一体招收专业很多且丰富;可填报志愿数量不同——强基计划最多6个,三位一体最多53个;综合成绩折算方式不同——强基计划只折算高考成绩和校测成绩,三位一体还包括学考成绩;对转专业的要求不同——强基计划须在本计划之内的专业中选择要转的专业,三位一体没有明确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教学〔2020〕1号) 《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制定的意见。 2020年1月13日,《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印发,决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不再组织开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发文《浙江省首次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工作顺利完成》 此次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有利于建立“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提出逐步建立“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这与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高度契合。考虑到现实条件,浙江省一直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方针。近年来部分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提出了相关的要求,但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真正实现还有相当距离。此次尝试深化完善工作,一方面拓展了综合素质评价的内涵,增加了院校综合素质测试;另一方面,通过将会考成绩、招生院校综合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折合成综合总分择优录取,不受高考分数线的限制,使“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具有了实质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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