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租赁合同的期限 |
释义 | 如果租赁期限未超过六个月,那么既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 一、续租没签合同怎么办? 如果租赁合同超过六个月,应该签订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签订,仅答应了双方形成的合同,属于不定期的,所以他应当承担剩余租赁期内装修残值的损失。现在的书面形式的合同也挺多了,合同书、传真、信件以及现在用的电子邮件,都可以。 二、行政诉讼如何提交补充新证据 被告依据原告或者第三人用书面形式或在庭审过程中以口头形式明确提出其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补充证据。 补充证据的申请形式与原告或第三人表示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证据的方式相对应,如果原告或第三人是书面形式,被告也应用书面形式; 如果原告或第三人是口头形式,那么,被告的申请方式,也可用口头形式,但是如果被告在庭审中发现原告或第三人以口头形式明确地提出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外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证据的; 应当当庭用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补充新的证据,如果法庭当庭准许并要求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庭审后判决前被告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补充证据的,法院审查准许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准许被告补证,同时将裁定书送达原告或第三人,并通过再行开庭质证时间。 三、租房合同终止需要赔偿损失吗? 租房合同终止仍能证明存在租赁关系,单方面终止租赁关系,未及时通知对方造成损失,则需赔偿损失。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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