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的房屋开宾馆,补偿归承租人还是出租人 |
释义 | 租的房屋开宾馆,补偿归出租人。承租人与出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包括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装修费、搬迁费、因搬迁机器设备发生损失的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停工费、解聘员工补偿费,承租人与出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要求被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 一、《民法典》对于买卖合同的规定 第七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第七百五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获得赔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百五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 第七百五十七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第七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因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附合、混合于他物致使承租人不能返还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 二、租赁门面到期拆后有补偿没 没有。合同到期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到期要求拆迁搬离,可以争取一定的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该条规定的原则是既要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同时又要兼顾房屋使用人的利益。 因为租赁方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只能得到停产停业损失费、装修费和搬迁费的补偿。如租赁合同对拆迁时拆迁补偿的分配进行了约定,从约定。 三、租的房子做生意现在要拆迁能有补偿吗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拆迁或国家征收征用,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房主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并有权要求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和装饰装修损失。国家拆迁或征收征用一般可以视为不可抗力,承租人可据此主张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将不再履行,已支付的剩余租期的租金应当予以返还承租人。关于停产停业损失,国家通常按照拆迁补偿协议先支付给被拆迁人即出租人,然后再由承租人按照租赁协议的约定向出租人主张,租赁协议没有约定的,由双方进行协商或者进行诉讼。关于装饰装修损失,如果属于经过出租人同意所进行的装饰装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时,能够拆除的,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承租人可就装饰装修的现值或残值损失要求赔偿,并且在腾退房屋时注意采取必要的证据保全措施;如果属于未经出租人同意所进行的装饰装修,则不能获得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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