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预售登记了退房: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未能达成协议,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如双方协商不成退房协议,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此外,双方还应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注销预售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