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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闯红灯多少钱扣多少分
释义
    闯红灯罚款扣分,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罚款200元记6分。黄灯过线不算闯红灯,需拍摄3张照片作为证据。闯红灯的查询可在3至7天内完成,最迟不超过13个工作日。机动车应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交警指挥通过交叉路口。黄灯过线不算违章,红灯闯行可在车管所或网上查询。
    法律分析
    一、闯红灯多少钱扣多少分
    1、闯红灯记6分罚200元;
    2、闯红灯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闯红灯”的引申义多用于形容超越现有规则办事或其他一些违反法律或道德规范的行为;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黄灯时过线算闯红灯吗
    1、黄灯过线不算闯红灯,电子警察拍摄闯红灯行为,至少要拍到3张照片作为依据,然后经交警部门审核才最后认定是否闯红灯;3张照片分别是:
    (1)红灯亮时车辆未通过停止线的图像;
    (2)车辆前轮压停止线的图像;
    (3)车身全部越过停止线的图像。
    2、闯红灯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闯灯的情况有:
    (1)遇红灯过线即停车;
    (2)交警指挥下闯红灯;
    (3)遇红灯车身全越线停车;
    (4)越线停车后又倒车;
    (5)跟大车后误闯红灯;
    (6)闯黄灯经过路口。
    三、闯红灯时几天可以查到信息
    1、闯红灯一般3至7天可以查到违章信息,最迟不超过13个工作日。闯红灯的查询方式有两种:
    (1)去当地的车辆管理所,需要带好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
    (2)通过网上的车辆违章进行查询。
    2、闯红灯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的时候,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来通过;
    3、在交通指示灯为黄色时过线的话是不算闯红灯的,也不需要承担处罚。如果闯了红灯的话,是可以在三天到七天之内进行查询的,可以在网上查也可以去车管所查。
    结语
    闯红灯是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闯红灯将被罚款200元并扣除6分。同时,闯红灯的定义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黄灯过线不算闯红灯,必须经过电子警察拍摄并经交警部门审核,拍摄的3张照片作为依据才能认定是否闯红灯。查询闯红灯的违章信息一般需要3至7天,最迟不超过13个工作日,可以通过车辆管理所或网上违章查询进行。请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将校车标牌的发放、变更、收回等信息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之日起,每月查询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核发校车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汇总辖区内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等情况,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六条 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核发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审核,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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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1:5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