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医疗事故致死所要求精神抚慰金多少合适?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医疗事故致死的赔偿问题,尚未制定具体的赔偿标准。但是,依据《民法典》第十二条,对于因违法行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的费用,以及因此所造成的精神损失。因此,在医疗事故致死的情况下,家属可以向医院或医生要求精神抚慰金,以弥补其精神上的损失。 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十二条:因违法行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的费用,以及因此所造成的精神损失; 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身体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医疗事故的性质和后果,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并给予精神抚慰; 因此,要求精神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的情况及其造成的精神损失程度进行合理计算和衡量,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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