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依法缴 纳税 费是每个公民都该遵守的事,那么政府部门规定征收的税和费,到底是什么?税与费的区别是什么? 的小编整理了相关 法律知识 ,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税”和“费”的性质很不相同,完全是两回事。主要区别有以下四点: 一、征收的单位不同。“税”是由税务机关、财政机关或者海关按照国家规定的各自分管的税收范围,依照税法的规定征收的。比如,农民种田要按规定向国家上缴一定数量的农业税,发展林果、蔬菜等要交农业特产税,搞生猪屠宰要缴纳屠宰税等。“费”则是由国家某些行政部门或者事业单位收取的。如公安、民政、卫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颁发证、照、薄、册而收取的工本费、手续费、化验费及各种管理费等。 二、收税是无偿的,而收费是有偿的。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而“费”则应是有偿的,它是国家某些行政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为了向社会提供特定服务而收取的。 三、款项的使用方法和用途不同。纳税人缴纳的各种税款,由政府统一支配:列入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统一安排、使用,为国家各项行政事业提供资金。而“费”则不然,它大多数都不列入国家预算,不由政府统一支配,而是各收费的部门为了满足本部门的地方的业务费用支出的需要而自行安排的。 四、收款的 收据 不同。征收税款,必须开具统一印制、盖有当 地税 务机关印章的正式完税凭证;而“费”的收据则不同,它盖的不是税务机关的印章而是收取费用的有关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的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