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城镇户口不允许在农村拥有宅基地。 2、依照我国《 土地管理法 》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区别于 国有土地使用权 ,不允许像商品房一样进行二级市场自由流转。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仅限于在本 集体经济组织 内流转,也就是在本村村民间调转。当然,即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也不等同于完全自由流转,受限于户内人口数对应的 宅基地面积 总额。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10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 土地使用权 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