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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幼儿园发生意外老师担责任么
释义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害时,应由教育机构承担过错侵权责任。1.首先,有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责任,而非由老师承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老师是在执行工作,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责任。2.其次,教育机构承担的是过错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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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