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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人撤销权到底是一种解除权吗
释义
    债权人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形成权是指债权人通过表达自己的意愿改变法律关系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以无偿转让等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
    一、撤销权的效力和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一)撤销权的效力即为使得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处分财产的法律关系归于无效。具体表现为:
    1、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诈害行为自始无效后,其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原有之状态。
    2、对受益人的效力。对直接受益人而言,诈害行为被撤销后,其负有将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返还债务人的义务;对转受益人而言,视主观过错之情形而定,善意的转受益人的权利受法律的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其不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3、对债权人的效力。因为撤销权为形成权,债务人的行为归于无效后,其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受益人将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返还债务人并做为债务人责任财产,对全部的债务进行担保。债权人不能请求受益人向自己返还。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拒绝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恢复原状之责任财产或受益人拒绝返还的脱逸财产强制执行,以实现其到期债权,不必再借助代位权的诉讼。
    (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1、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
    第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第二、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
    第三、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惩损害债权。
    2、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应为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
    二、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是多长时间呢
    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为一年。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无偿或以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撤销权成立应具备以下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表现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产以及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认为若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发生于债成立之前,则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恶意无从谈起;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
    (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将处分行为分为无偿处分行为和有偿处分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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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7: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