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双方父母赠予的钱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只要赠予人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该钱款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并非夫妻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要求在离婚时对受赠的财产进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反之如果双方没有明确表示,则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主张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