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致使抚养能力发生较大的变化,可在任何时间内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首先由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协议不成时,可通过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变更判决,但是要上交相应的证据证明,或发生法定情形时变更。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的,因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孩子。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虐待孩子或不尽抚养义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愿随有抚养能力的另一方生活。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