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探视权给7天当事人认为不多就是合理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后的探视的定义是什么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探视权一个月几次? 离婚探视权一个月几次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以子女本位为出发点进行裁判,探望权的行使应当以子女利益为中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探望权和探视权的区别 探视权与探望权没有什么区别,探视权就是探望权,叫法不同。探望权是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享有的权利。该权利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形成的,另一方应当积极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