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效期多久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没有有效期,但诉讼时效是3年,超过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哪些行为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有哪些?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 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 三、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申请仲裁?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四、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证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不出庭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五、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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