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中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离婚起诉中的工资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均属于共同财产,离婚诉讼期间也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夫妻离婚诉讼期间挣来的财产也算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离婚起诉中的工资算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是指从婚后到一方死亡或离婚前,夫妻在此期间取得的财产,除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诉讼期间也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夫妻离婚诉讼期间挣来的财产,没有其他约定计算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分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问题。在分配共同财产时,应该考虑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贡献和需要等因素。首先,需要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包括夫妻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和收益,以及在婚姻期间共同还清的债务。其次,应该根据夫妻双方的贡献和需要进行分配。例如,如果一方为家庭付出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或者有更多的经济贡献,那么他/她应该获得更多的财产。最后,应该遵循法律程序进行分配,可以通过协议书或者诉讼进行分配。在分配共同财产时,应该保持公平和合理,以避免引起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 结语 离婚起诉中的工资算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诉讼期间挣来的财产也算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应考虑财产状况、贡献和需要等因素进行分配。分配应遵循法律程序,保持公平和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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