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管12123电子委托书的处理方法如下: 1、网上处理,在交管的软件上进行处理; 2、直接去大厅现场处理,带着本人驾驶证、行车证、需要罚款的缴纳金或者银行卡等去当地所在的便民中心或行政大厅、交警大队,现场处理罚款的缴纳事宜; 3、既有扣分又要交纳罚款的,需要先去交警队确认违章和扣除分数后,才能缴纳罚款的; 4、若是异地违章,需要去违章地区的交警队接受处理,防止类似违章扣分已在本地处理了但异地违章记录无法消除的现象发生。 交通违章申诉的方法如下: 1、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 2、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 3、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