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误解撤销权如何行使 |
释义 | 民事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有法定的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或者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一、撤销权的时间期限是多长时间 撤销权的时间期限如下;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是指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变更或者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消灭。 二、业主撤销权是否影响合同效力 业主撤销权是指业主认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撤销该决定的权利。 业主撤销权如果超过法定期限未行使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对于可撤销合同,业主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撤销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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