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保险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养老保险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登记前的养老保险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除另有约定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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