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春中小学生休学/复学学籍管理什么时间办 |
释义 | 一、长春中小学生休学/复学学籍管理什么时间办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夏季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长春中小学生休学/复学学籍管理受理材料 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 三、长春中小学生休学/复学学籍管理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四、长春中小学生休学/复学学籍管理办理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13]7号) 第十一条: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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