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1、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 2、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 3、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 二、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1、发凭证 当劳动者离开一个城市,一定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张参保缴费凭证。 该参保缴费凭证最关键的信息有三项:一是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是多少。 2、打电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全部联系方式。劳动者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情况。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事务也可以通过这个电话进行联系、核对。 3、办手续 就是流动人员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提出接续申请,其他的事情就由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来办理。 4、转移资金 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企业、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转移到新的就业地。 2010年1月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施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义昨日在中国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时表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办理流程由发凭证、打电话、办手续和转移资金等四个关键环节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