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夫妻一方在婚后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并且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出示该证据,对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财产是指采取赠与、抛弃、恶意低价转让等方式藏匿财产,以达到其非法占有不正当财产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转移财产方将财产转移的处所和证据材料;,2.所转移的材料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材料,一般只需证明该财产属于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或者得到的即可;,3.分割请求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请求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该隐瞒事实开始起算。,可以执行。因为我国实行的是依法定财产制(共同财产制)为原则,约定财产制为补充的夫妻财产制。所以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即使表面上看来是属于分离状态,但实质上财产是夫妻共有的,并且共有形式是共同共有。但要为家属保留必要生活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