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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回避的情形有哪几种
释义
    什么是公安机关回避规定
    回避,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情况。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需要回避的,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条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责令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回避的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回避,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十三条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大家看完本文的内容之后都清楚了吧,这也是目前比较重要的法律知识。
    
     该内容由 于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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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3: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