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要走什么程序 |
释义 | 打离婚官司的普通程序如下: 1、书写起诉状; 2、到管辖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关材料; 3、调解; 4、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5、法庭调查; 6、法庭辩论; 7、法庭调解; 8、宣判。 一、实行一审终审制的有哪些程序 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流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 6、法庭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公司欠款如何起诉 公司欠款起诉流程如下:1、起诉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会进行立案审理;3、立案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4、被告受到通知后,进行举证答辩;5、人民法院开庭审理;6、进行法庭调查;7、法庭辩论;8、法官宣告审判结果。 三、交通事故开庭审理程序有哪些 开庭审理程序主要是指,法院审理案件的庭审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2、法庭调查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3)出示证据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3、法庭辩论4、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5、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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