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强制执行的解决方法不足? |
释义 | 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无财产时,可采取限制出行、加入失信名单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法院强制执行是根据法律裁判结果采取的强制行为,包括扣留收入、查封财产等。中止强制执行情形包括延期执行、异议存在、继承权未确定等。如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并处理财产,无财产时可中止执行,待有财产时恢复执行。 法律分析 一、法院判决强制执行还是没钱怎么办? 法院判决强制执行还是没钱的,可以采取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出行的方式来处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内容是什么? 1、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2、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 3、被执行人无金钱给付能力的,人民法院有权裁定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裁定书应送达被执行人。 4、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 5、执行法院应当在申请人递交执行申请的六个月内执行完结,到期不能执行完结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三、需要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如果对于某一个案件的判决结果拒不执行的,原告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对方执行强制执行,将其可以执行的财产以强制性的方式处理以履行判决结果,如果确实没有可以进行执行的财产的,法院可以对强制执行的行为给予中止,并在当事人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情况下恢复强制执行。 结语 在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可以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出行。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法院强制执行是根据法律裁判结果采取的强制行为,包括要求被执行人完成指定行为、扣留或提取收入等。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包括延期执行、异议提出、当事人死亡或终止等。如被拒绝执行判决结果,可申请强制执行并处理可执行财产,无财产可执行时可中止执行,恢复执行需当事人有财产可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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