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纳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干啥用的 |
释义 | 纳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意思: 1、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 2、专项扣除费用是这次个税改革很重要的一部分,减轻了个人税负,有利于个税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 3、专项附加扣除项的设立,实际上是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五险一金免税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基础上,再给居民个人增加了免税额。也就是说月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这些专项扣除费用,之后剩余金额再纳税; 4、专项扣除的费用主要有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费用等。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扣税对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释: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扣税对象: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 3、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扣税对象: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纳税人; 4、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扣税对象: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 5、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扣税对象: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 6、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纳税对象: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 综上所述,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作用是可享受到新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一个月下来个税少扣了,实发工资则增加了。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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