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认定应提交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只是其中一个证明材料的方式,其他例如:社保的参保记录、工资的发放记录、单位的工卡等材料都可以作为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