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终止合伙合同时,通知的送达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无论是哪一方终止合同,都需要证明通知已经送达对方。那么如何证明终止合同的通知已经送达呢?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通知应当采用能够到达对方的方式进行。” 2.《民法典》第一千八百五十条:“当事人通过快递、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对方收到的方式送达通知的,视为送达。” 3.《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书,应当采取下列方式之一:(一)当事人签收;(二)留置送达;(三)公告送达。”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通知的送达方式应当采用能够到达对方的方式进行,例如快递、电子邮件等。如果是在诉讼过程中,还可以采取当事人签收、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 综上所述,证明终止合伙合同的通知已经送达,可以通过采用能够确认对方收到的方式进行,或者在诉讼过程中采取适当的送达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