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吸毒史补办驾照流程? |
释义 | 有吸毒史的人员申请驾驶证该具备已戒除毒满三年以上,需要:1、带身份证原件去车管所申请办驾驶证业务,并如实告知有吸毒史。车管所受理业务后,开具《吸毒人员核查通知书》交当事人,自收到通知书日起3个工作日到禁毒支队接受核查。经核查不属于吸毒成瘾以戒除的,车管所会受理其业务。符合申请条件的,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驾驶证用照片8张、县级(或更高)医院出具《身体条件证明》,去驾校报名。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对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请的情形,并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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