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户口迁移能否获得征地补偿?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女方未迁出户口仍属于征收土地村集体户口,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在民主议定程序下分配土地补偿费,支持具备成员资格的人支付相应份额,除非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 法律分析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女方未将户口迁出的,仍然是属于征收土地村集体的户口,是可以获得征地补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离婚后户口迁移是否会影响征地补偿的申请? 离婚后户口迁移对征地补偿的申请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地补偿通常是按照被征地人的户籍所在地进行申请和发放的。如果离婚后户口发生迁移,被征地人的户籍可能发生变化,这可能会导致征地补偿的申请受到影响。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征地补偿管理机构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每个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程序和要求非常重要。 结语 离婚后女方未将户口迁出,仍属于征收土地村集体户口,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决定在内部分配土地补偿费。然而,离婚后户口迁移可能会影响征地补偿申请。建议咨询当地征地补偿管理机构或专业律师,以确保遵守当地法律程序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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