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原户籍地是否能够获得拆迁补偿? |
释义 | 离婚后拆迁房屋补偿与户口无关,但离婚后分割的不动产被拆迁时,夫妻双方都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拆迁人应得到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级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离婚后户口没迁走拆迁一般没有补偿,离婚拆迁和户口没有关系。但被拆迁的房子是离婚后分割的不动产的,夫妻双方都能获得拆迁补偿。根据法律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给予相应补偿。补偿标准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拓展延伸 离婚后,原户籍地的拆迁补偿权利如何保障? 离婚后,原户籍地的拆迁补偿权利保障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原户籍地的拆迁补偿权利仍然存在,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其次,离婚后,原户籍地的拆迁补偿权利应当依法享有平等保护,不受婚姻状况的影响。此外,如果离婚后双方对原户籍地的拆迁补偿权利有争议,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最后,为了确保原户籍地的拆迁补偿权利得到保障,建议离婚后及时与相关部门或律师联系,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维权途径,以便维护自身权益。总之,离婚后,原户籍地的拆迁补偿权利应当得到法律保障,需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离婚后,户口未迁走的情况下,拆迁一般不会给予补偿。然而,若被拆迁的房屋是离婚后分割的共同财产,双方均可获得拆迁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人应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提供相应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离婚后的拆迁补偿权利应得到平等保护,不受婚姻状况影响。如有争议,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建议离婚后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和维权途径,以维护自身权益。离婚后的拆迁补偿权利应得到法律保障,需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五十二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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