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协议解除。 (二)法定解除。主要有以下情形: 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3、一房二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 6、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解除协议,合同双方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在某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解除; 2、法定解除,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私自抵押已售房屋; 3、一房二卖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不能办理产权证; 6、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 7、开发商虚假宣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构成根本违约,导致买受人在购房时期望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8、不可抗力; 9、签订合同时不可预测的情况下,不需要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 二、买房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 买房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开发商提供的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开发商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 三、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解除:1.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2.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的。3.出卖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的。4.逾期交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6.房屋已设定抵押未事先告知消费者的,或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