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出庭怎么做 |
释义 | 离婚案件中,女方起诉男方要求离婚,如果男方不出庭,法院在下达传票后,可以通过缺席的方式进行审理。 但是,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一方缺席, 同时,女方又没有法定离婚的情况发生时,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因为离婚案件是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案件,与身份关系有关,所以离婚判决有不可逆性。 通过上诉或者再审,无法解决离婚改判问题。 一、离婚纠纷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 缺席判决离婚的情形有: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 二、分居几年了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夫妻双方分居两年属于法定经调解无效,应当准许离婚的情形,女方可以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若男方不愿意离婚且不出庭的,女方可以申请公告送达一年后,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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