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具体有哪些
释义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刑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具体内容如下:
    1、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另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20: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