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
释义 | 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具有承诺的性质,建设单位向中标人送达中标通知书,合同即告成立。法律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中标后,招标方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1、中标通知书: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结果公示: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4、提交书面报告: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招标人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货物基本情况; (2)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 (5)中标结果。 以上就是关于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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