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法院在开庭审理前有哪些步骤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法院在开庭审理前有如下步骤: 1、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且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2、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3、离婚诉讼法院在开庭审理前的其他步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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