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 职务侵占罪和侵犯财产所有权犯罪的区别: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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