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女性受到家暴时,应当在第一时间报警,在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之后,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取证;第二,应当及时到医院治疗,保存病例、就诊凭证,必要时可以对伤情进行鉴定,明确受伤害的程度;第三,应当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反映情况,必要时出示相应的佐证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