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迁移不一定需要本人亲自办理,根据迁移理由的不同,迁移人年龄的不同,有的可以委托代办,有的法定代办,有的必须亲自办理: 1、户口具有身份性质,结婚迁移户口,必须亲自办理,不能代办。 2、因工作分配、工作调动、升学等户口迁移理由迁移户口,可以委托代办,本人可以不回去亲自办理。 3、父母投靠子女迁移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办。 4、未成年人户口迁移必须父母双方亲自到场办理,必须父母双方同意才可以迁移。 5、买房户口迁移,可以亲自办理,也可委托办理。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