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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
释义
    

法律主观:
    


    (一)不能同时提起解散公司 诉讼 与申请法院 清算 公司。只能在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由公司自行清算或另行申请法院清算。 (二)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股东可以请求法院保全公司财产或作相关 证据保全 。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三)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只能被列为第三人。 (四)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 (五)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 公司清算 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 《 公司法 司法解释(二)》第一条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条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三条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四条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五条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六条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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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4:3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