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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滁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一、同意调整大王街道管辖范围。将龙蟠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红庙社区会峰路以南、创业南路以东的赵油坊、二十墒、老油坊、罗郢、刘郢5个村民组划入大王街道管辖范围,相关事务移交由南谯区人民政府和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协调处理。
    二、同意撤销龙蟠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设立龙蟠街道、同乐街道、银花街道。龙蟠街道辖陡岗、龙蟠南苑、文昌花园、发能国际4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文昌花园社区龙蟠大道69号;同乐街道辖花园、阳明、东坡、万桥、担子5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万桥社区醉翁东路2888号;银花街道辖银东、银西、新建、湖心路、紫南、徐岗、红庙7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银东社区凤谯路120号。
    三、要稳妥推进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此次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依法依规设置,所需编制由你区自行调剂解决。要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时组织勘定行政区域界线、更新行政区划图等。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推进,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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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7: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