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的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住院杂费,以及由工伤致残需要的康复费、残疾津贴等。在赔偿医疗费用时,需按照医院实际收费标准核定,而非医疗保险统筹费用支付标准。同时,医保政策给予医院一定的药品加成,因此工伤保险报销金额可比医保多一些。康复费用的标准参考《国务院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若干意见》,残疾津贴按照工伤程度和所在城市划分等级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门诊医疗费、医疗期后继续治疗费、残疾人康复费以及因工致残需要的辅助器具或者植入的假体的花费等。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工伤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应按批准的医院收费标准执行,并全额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残疾津贴的标准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标准以单个受害工人为限。 《国务院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33号)第十五条 工伤职工伤残程度有所减轻的,根据伤残程度,发给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对极重度、重度、中度残疾职工,应当由人民政府按照各自所在城市规定的等级给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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