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铁路航空公司是否会主动致电顾客?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铁路航空公司应主动告知消费者相关权利与义务,但无明确规定是否需要主动致电顾客。 法律依据: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告知消费者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价格、质量、成分、产地、用途、重要注意事项等内容。 2.《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诺言,注意对方的利益,履行预付款项的义务。 3.《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铁路航空公司是否需要主动致电顾客,但作为经营者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者权利与义务,且应当履行诚实信用、保护消费者利益等义务。如果铁路航空公司未尽到告知义务,或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则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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