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赔付完成后,公司是否还需要进行赔偿? |
释义 | 工伤保险赔偿后,公司仍需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和适当补助。工伤治疗期间,公司不能解除与劳动者的关系,否则需支付赔偿。工伤认定需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社保部门应在60天内作出认定决定。医疗期结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了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 法律分析 一、工伤保险赔完公司还用赔付吗 要。按规定工伤保险赔偿后,作为单位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适当补助。如果按照劳动法的话,那么企业还不能单方面辞退受伤员工。对于工伤,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公司不会赔偿太多的钱,但是在工伤治疗期间,公司有必要支付一定的补助,在工伤治疗期间,公司不能够解除与劳动者的关系,如果要解除,必须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保险如何赔偿 工伤认定赔付三步走: 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首先,用工单位要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出现用人单位不为受伤员工申请的话,受伤员工(或受伤员工家属)可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认定所需材料: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认定流程: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医疗期结束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人可以是单位、受伤员工或受伤员工的家属。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将会据此计算赔偿数额。 结语 工伤保险赔付完毕后,公司仍需要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和适当补助。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不能单方面辞退受伤员工。工伤保险对公司的赔偿金额有限,但公司仍需支付治疗期间的补助,且不能解除与劳动者的关系,如需解除,必须支付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认定申请流程需在事故伤害发生后30日内提出,社保行政部门应在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受伤职工和单位。医疗期结束后,如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可申请伤残鉴定,赔偿数额将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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