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若离婚时不做出协议,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进行处理并判决抚养权归属。若已经协议离婚,则以协议为准。离婚后,若父母双方均具有抚养能力及愿意承担抚养责任,则应实行共同抚养。当一方不具备抚养能力或不愿意承担抚养责任时,抚养权应归属另一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由父母行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父母有以下情形之一,不适宜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由有关组织或者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提出意见,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剥夺其抚养权: (一)有虐待、遗弃、拐卖、剥削未成年子女的行为; (二)有侵害未成年子女财产的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由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应当根据子女的利益,具体考虑如下因素: (一)继续抚养子女可能受到的影响; (二)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意愿; (三)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承担抚养费用的能力; (四)其他应当考虑的问题。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协议约定由一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应当以此为准,除非协议有违法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