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务员行政处分的种类有: 1、警告,是指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法律客观: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