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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抵押一定要登记吗
释义
    要登记的,因为只有办理过登记后,不动产抵押才正式生效,不然后期出现借贷人无法偿还时,债权人无法处置该不动产,但可以请求法院补办。在一般流程中,抵押的双方签署好书面形式的合约后,需前往当地的房管所进行不动产的登记。
    一、房子办按揭要什么手续
    1、提交以下资料:
    (1)购房者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购房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话,需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资料,以向银行说明自己想要贷款的意思并证明自己具有还本付息的能力。
    2、贷款审查批准阶段,这时候,银行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具有偿还能力后,决定向申请人发放贷款,并向申请人发送同意贷款批准通知书。
    3、贷款银行签约阶段,贷款申请人获得批准通知书后,应当和银行签订正式的贷款合同,如果贷款涉及担保,例如抵押或保证,还应当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4、银行放款阶段,在此过程中,贷款合同正式生效后,银行应当代借款人向住房出售单位支付房款;如果,贷款涉及不动产抵押,则贷款合同于办理完毕不动产抵押登记后方才正式生效,银行才会发放贷款。
    5、购房者还款阶段,银行放款后,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按期偿还本息,否则银行会按照双方在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规定追究借款人的责任。
    二、未进行登记担保物权是否生效
    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应当办理登记,担保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以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财产抵押的。
    2、以记名股票和知识产权质押的。前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登记。但建议您最好办理登记,因为这些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例如债务人将已经抵押给债权人的电脑,在抵押后转让给其他人的,如果办理过抵押登记,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转让行为无效。但是如果没有办理过登记的,也没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则债权人的权利难以实现。
    按照担保物的不同,办理登记的部门不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老房屋翻建后能否过户
    老房屋翻建后如果是证件齐全的商品房当然可以过户更名、如果是旧城改造或城中村改造的小产权是不能更名的、因小产权房在房管所根本就没有备案。老房子翻建后,其产权根据不动产登记书来确定的,即一般归已办理了产权登记的人所有。因为不动产物权采取的是登记生效主义,所以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不动产物权才会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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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5:08:18